Meta Pixel(connect.facebook.net)會追蹤訪客行為以用於廣告定向與轉換測量,並將資料傳送給 Meta(美國)。
Meta 像素是純粹的行銷工具——不存在無需同意即被允許的形式。與分析工具不同,匿名化在此無濟於事:其目的是跨網站識別特定的人,而這恰恰依據 TDDDG 第 25 條第 1 項需要事先的、主動的同意。
在 Fashion ID 判決(C-40/17)中,歐盟法院明確,網站營運者與 Meta 對資料的收集和傳輸負共同責任。實務中:你不僅需要同意,還需要 Meta 提供的共同控制者協議(controller addendum),並須在隱私政策中揭露其核心內容。
Conversions API(伺服器端追蹤)不改變法律狀況。伺服器端傳輸的事件需要與用戶端像素相同的同意——在沒有同意檢查的情況下執行該 API,只是把問題轉移到了伺服器。
行銷類追蹤適用《德國電信數位服務資料保護法》第 25 條第 1 項:僅在事先取得同意的情況下才可存取裝置。歐盟法院強調網站營運者與 Meta 對資料收集負有共同責任。若缺乏同意機制以及共同控管者協議(《GDPR》第 26 條),則缺乏法律依據。
免費檢測會分析所提供的 HTML,並顯示哪些服務被內嵌、是否偵測到 Cookie 橫幅,以及是否有隱私權政策與營運者資訊連結——每一項發現皆附有分類。不能取代法律諮詢。
本文內容為我們所知的一般性資訊,不構成法律諮詢。針對個案,請諮詢專精於資訊科技法的律師事務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