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處理個人資料的內嵌式第三方服務——分析、廣告、字型、地圖、聊天工具、CDN、託管服務等——都必須在隱私權政策中列明。
隱私聲明與同意橫幅回答的是兩個不同的問題。橫幅規定某項服務是否可以載入(依 § 25 TDDDG 的同意)。隱私聲明履行 GDPR 第 13 條規定的資訊告知義務——它還必須列出以同意以外的其他依據運行的服務:主機託管、CDN、伺服器端垃圾郵件過濾器、字型交付。一項不需要橫幅的服務,仍可能屬於隱私聲明的內容。
每項服務的說明遵循固定的框架:提供者的名稱和地址、處理目的、法律依據(同意、合約、正當利益)、所處理資料的類別、儲存期限、資料是否以及向哪個第三國傳輸並基於何種依據,以及資料主體的權利(包括撤回)。若缺少其中任一項,該聲明在此範圍內即為不完整——無論嵌入本身是否被允許,這都是一項可處以罰鍰的獨立違規。
最常見的錯誤是過時的清單。服務透過外掛、Tag Manager 或佈景主題更新加入,而隱私聲明未隨之更新。反過來,那裡常常還列著早已移除的工具。一種務實的核對方法:在無痕視窗中載入頁面,在「網路」標籤頁記錄所有外部主機,並與隱私聲明進行比對——至少在每次較大的網站改動之後。
《GDPR》第 13 條要求提供關於處理目的、法律依據、資料接收方、儲存期限以及向第三國傳輸的資訊。不完整的隱私權政策本身即構成獨立的違規行為——無論該服務的嵌入本身是否被允許。
免費檢測會分析所提供的 HTML,並顯示哪些服務被內嵌、是否偵測到 Cookie 橫幅,以及是否有隱私權政策與營運者資訊連結——每一項發現皆附有分類。不能取代法律諮詢。
本文內容為我們所知的一般性資訊,不構成法律諮詢。針對個案,請諮詢專精於資訊科技法的律師事務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