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ogle reCAPTCHA 會分析使用者行為以偵測機器人,並從 Google(美國)載入資源,往往在表單載入時就已經開始運作。
reCAPTCHA 屬於特殊情況,因為其目的——防範垃圾訊息與機器人濫用——原則上可依據 GDPR 第 6 條第 1 項 f 款的正當利益。但這並不改變 TDDDG 第 25 條的要求:一旦 reCAPTCHA v2/v3 載入 Google 的指令碼並設定或讀取超出技術必要範圍的識別碼,存取終端裝置便須取得同意。此處的判例尚未統一;保守做法是將 reCAPTCHA 納入同意。
許多營運者的務實折衷方案:僅在實際包含表單的頁面(聯絡、登入、註冊)載入 reCAPTCHA,而不透過範本全域載入。這將資料傳輸限制在其發揮具體保護作用的情形,使利益衡量更為穩固。而在所有頁面執行以形成評分的 reCAPTCHA v3,從資料保護角度更難證成。
存在更節省資料、可完全避免向 Google 傳輸的替代方案:hCaptcha(歐盟託管選項)、Cloudflare Turnstile(無可見驗證碼,無 Cookie)、Friendly Captcha(在德國託管),或——對於簡單表單——伺服器端蜜罐加上速率限制。對許多小型網站而言,最後一種方案已經足夠,且無需任何第三方傳輸。
防止垃圾訊息可以構成正當利益(《GDPR》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)。但如果 reCAPTCHA 設定了非必要的識別碼,或在所有頁面上都載入,則會涉及《德國電信數位服務資料保護法》第 25 條。向美國的資料傳輸也須予以說明理由。
免費檢測會分析所提供的 HTML,並顯示哪些服務被內嵌、是否偵測到 Cookie 橫幅,以及是否有隱私權政策與營運者資訊連結——每一項發現皆附有分類。不能取代法律諮詢。
本文內容為我們所知的一般性資訊,不構成法律諮詢。針對個案,請諮詢專精於資訊科技法的律師事務所。